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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会计证)考试简介
时间:2012-05-31 11:43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次
考试介绍 |
会计从业资格(会计证)考试是由国家财政部组织的全国性考试。该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地自行编制教材及安排考试时间的政策。 |
报考条件 |
凡符合《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考试: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 (四)热爱会计工作,秉公办事。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
免考条件 |
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自毕业起二年内(含两年)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只参加《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科目考试。 会计类专业是指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和理财学。 |
考试教材 |
考试教材由各省级财政部门分别编写,为体现考试的时效性,一般每年都会有所调整。由于考试大纲是由财政部统一制定的,各省的教材也有一定的通用性。 |
报考手续 |
报考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同底片免冠一寸照片二张,到指定报名地点填写相关表格,办理报名手续。有条件的地区,要求考生先在网上注册报名,将报名表打印后贴上照片,再到指定报名地点交表、交费办理报名手续。 |
资格认定 |
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考生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全部考试科目合格后可发放《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 |
掉转手续 |
工作流程: 申请 ->受理 ->审核 ->调转登记 ->归档【详情请点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