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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17年全国会计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6-11-09 09:37 来源:未知 作者:网络 点击: 次
云南省会计考办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州(市)财政局:
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6﹞14号)要求,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17年5月13日至16日进行。现将云南省2017年度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组织工作
考试组织,按归属地原则,由各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并在全省范围内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
二、考试报名工作
初级考试报名条件按财政部、人社部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及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详见附件)。
考生对报名时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全部科目成绩合格后再到考试管理机构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和确认。
三、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四、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一)2016年11月5日前,各州(市)公布本地区2017年度考试级别、考试科目、报名日期、报名地点及报名方法等考试相关事项。
(二)全省初级资格报名时间定于2016年11月10日-30日,网上交费截止时间定于2016年12月5日。报名的网址为“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
(三)报名费根据《云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云价收费〔2010〕82号)精神,初级职称的收费标准为40元/科。各地在确认考生交费后应在财政票据电子化系统内统一开具《云南省非税收入收款收据》,并加盖会计类考试收费专用章。网上交费的考务费实行统一对账、统一清分,按每人每科20元直接划入省、州(市)或县(市、区)的财政专户内。
(四)2017年4月1日前,各地完成联系初级资格考点,与考点签订协议等工作。
(五)2017年4月10日前,各地公布本地区初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日期。
(六)2017年5月13日—16日组织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间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
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
考试时间及科目 |
5月13日至16日 (共4天,8个批次) |
8:30—12:00 初级会计实务(无纸化考试) 经济法基础(无纸化考试) |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无纸化考试) 经济法基础(无纸化考试) |
五、其他事项
(一)各地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认真做好2017年度考试报名等各项考试考务工作,可根据各州、市实际情况对县级考点进行适当撤并和集中。
(二)对于考试报名工作中的问题,要严格按照全国会计考办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遇特殊问题,请及时向省会计考办反映,不得擅自处理。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负责,提高服务意识,做好考试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顺利进行。
云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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