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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考试复习资料5(2)
时间:2011-12-29 11:12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次
(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
(3)代理人死亡;
(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5)作为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6)被代理人死亡后,代理人辞去委托;或者被代理人的继承人解除委托。
2.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的终止
(1)被代理人取得或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2)被代理人或代理人死亡;
(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4)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单位取消指定;
因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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