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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航成人高考专升本《政治》第四章复习资料
时间:2012-02-01 09:48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次
第四章 认识和实践
11.辩证唯物主义论的首要的基本的认识观点是什么?
答: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第一和基本的观点。
12.什么叫认识的客体?它的特征是什么?
答:客体是指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人的实践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那一部分客观实在。客体有两个主要特征:①客观性。客体是客观物质世界的一部分,具有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实在性;②对象性。客观事物成为认识客体,不仅是由于它的客观实在性,更重要的还在于它同主体发生具体联系,成为实践对象,进而成为认识对象。
13.什么叫真理?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及其相互联系?
答:所谓真理,就是客观事物及其规律在人们意识里的正确反映。这里的“正确反映”,是指主观符合客观,认识符合实际。
所谓真理的绝对性或绝对真理,是指真理的客观性和无限性。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其一,是指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因而是绝对的。凡是真理都包含着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都是主观和客观相符合,都经得起实践的检验,都是不能被推翻的,这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其二,是指从人类认识的本性来说,人们可以认识无限发展着的物质世界,这也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真理的相对性或相对真理包含两层含义:其一,从认识的广度来说,任何真理都只是对无限发展着的客观世界的一部分、一个方面的认识,世界上还有很多事物,人们没有认识或没有完全认识。我们承认世界上尚有未被认识的事物,承认认识还有待于扩张,实际上也就承认了相对真理。其二,从认识的深度来说,任何真理都只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一定程度、一定层次的正确认识,带有近似的性质,不可能穷尽客观事物。我们既然承认认识尚未穷尽客观事物,认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化,实际上也就是承认了相对真理。
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之间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一方面两者是对立的。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是同一客观真理的两种不同性质,是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考察同一客观真理所作的科学概括。另一方面两者又是统一的。包含两层含义:其一,是指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相互联结,相互渗透。其二,是指相对真理向绝对真理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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