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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19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时间:2019-08-29 15:10 来源:云南成人高考网 作者:网络 点击: 次
经教育部审定核准举办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成人高等学校实行全国统一招生,招生类型有高中起点本、专科和专科起点升本科三个类型,学习形式分为脱产、业余或函授三种。
一、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报考高中起点本、专科考生必须年满十八周岁(2002年2月28日前出生)。
3.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中等学校在校生(在校生不得报考)以外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4.身体健康,符合报考条件,生活能自理,不影响所报专业学习。
5.报考高中起点升本科或高中起点专科的考生应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
6.专科起点升本科主要招收在职、从业人员。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生,必须具有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毕业证书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三沟通”班专科毕业生,不能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
7.报考成人高等学校本科和专科层次医学门类各专业的考生,除报考各层次需要的学历证书外,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等临床类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证书或取得国家认可的普通中专相应专业学历;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并具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考护理学专业的人员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执业护士证书。
(3)报考医学门类其他专业的人员应当是从事卫生、医药行业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从事的专业对口。
考生在报名确认时需持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到州、市、县、区招考机构履行报名确认手续。
8.关于云南省基层卫生人员报考高中起点专科的条件:
(1)按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云卫科教发[2019]2号文件执行,符合条件的考生,经各州、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批后,在报名确认时间内按照报名要求持《云南省基层卫生人员成人高校专科学历教育报名审批表》和相关证件、证书前往当地教体局招考机构确认。
(2)符合条件的基层卫生人员只能报考规定的学校和专业。
9.根据教育部的规定,第二专业学历教育须参加全国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不得免试入学。
(二)在中国定居并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外国侨民,持云南省公安机关核发的《外国人永久居住证》或《外侨居留证》,可在省招考院指定的地点报名。
报考专升本考生,国外专科及以上学历必须经教育部相关部门认证方可报考。
(三)考生应在户口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报名并参加考试。
重点提示:
(1)成人高等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主要为在职从业人员提供学历继续教育,毕业不开具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就业登记证。
(2)成人院校的医学类毕业证书只能作为学历依据,不能报考执业资格。
(3)报考法律专业的考生要关注知悉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改革政策规定。
(4)所有申请免试的考生,只能在户口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州、市招考机构进行确认。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1.云南省2019年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实行网上报名。
2.报名的具体流程:请详细阅读《云南省2019年成人高等学校、成人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考生网上报名实施办法》。
3.考生在网上注册时选择教体局招考机构确认点后,由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选择的确认点进行报名信息确现场确认、采集照片并签字,通过现场确认后即为报名成功。并到确认点所属州、市招考机构安排的考点及考场参加考试。
4.考生必须正确填写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毕业证书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编号,否则教育部不予电子注册;
5.考生在报名信息确认以前,均可无限制地登陆网站修改本人报名信息,必须对自己的报名信息认真核对,并阅读相关规定,确认无误后签名,不得由他人代为确认、签字。考生信息一经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6.考生所在地网报确有困难的考生,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到所在地招考机构现场网报及确认。
(二)报名时间
考生上网注册时间:2019年9月10日—18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9月11日至9月19日18:00截止(节假日正常休息)。
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
考生在户口所在地报名确认点现场确认时,须携带二代身份证进行确认;
考生在工作所在地报名确认点确认时,须携带二代身份证及劳动合同、就业协议或社保缴费记录等能够说明在当地工作的相关材料。
(三)报名确认手续
1.考生必须本人在报名点确认有关信息及现场照像,各项信息内容均须由报考者本人认真核对,核对准确无误后在《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签字确认,确认后不予更改。考生必须对其所填写的信息内容负责,也是信息真实有效的责任人。
2.专升本考生在报名点确认时,必须:
(1)交验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大学专科毕业证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招考机构审核后的毕业证书复印件必须签上审核人的姓名并加盖公章,并粘贴在《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的背面。
(2)所有录取的专升本考生,入学时须经教育部审核验证专科或专科以上学历,如果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编号与教育部数据不符合,教育部不予电子注册,考生将被清退,取消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参加2019年云南省成人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遵守国家考试纪律,报名确认时必须认真阅读了解《考场规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对考试作弊行为的处罚等相关规定后,在报名信息确认表的《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上签名。在报名、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将被如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考试电子档案并作出相应处罚。
(四)报名考试费
根据云计收费[2002]685号文件的规定,每科收费25元,考生报名时须缴纳报名考试费:
高中起点本、专科报名考试费100元。
专升本其他类报名考试费100元;
专升本艺术类报名考试费75元;
申请免试的考生不收取报名费,未审核通过如参加考试需补交报名考试费100元。
(五)申请照顾加分或免试的考生:
1.报名时必须交验:
(1)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和相关材料。
(2)符合照顾条件的少数民族和年满25周岁(1995年2月28日以前出生)及以上年龄的考生,须交验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必须交验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符合免试条件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经审查符合照顾条件的,将其证书复印件和相关材料粘贴在《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背面的位置。
3.符合条件申请“照顾加分政策”或“免试”的考生,经所在州、市、县、区招考机构确认点对申请“照顾加分政策”或“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进行公示后,未有任何异议,方可享受相关的照顾政策。未经公示和公示不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享受相关照顾政策。
4.照顾加分手续一律不补办,也不得累加。
三、考试
(一)考试科目
1.高中起点升本科:
理工类(含体育、艺术、外语)考语文、数学(理工类)、英语、理化(物理、化学综合)四科(艺术类专业数学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供录取时参考;英语考试成绩将单独划线)。
文史类(含财经、政法、外语、艺术、体育)考语文、数学(文史类)、英语、史地(历史、地理综合)四科(艺术类专业数学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供录取时参考,英语考试成绩将单独划线)。
2.高中起点专科
理工类(含体育、艺术、外语)考语文、数学(理工类)、英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四科(艺术类专业数学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供录取时参考;外语专业的英语考试成绩将单独划线录取)。
文史类(含财经、政法、外语、艺术、体育)考语文、数学(文史类)、英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四科(艺术类专业数学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供录取时参考;外语专业的英语考试成绩将单独划线录取)。
中、西医类考语文、数学(理工类)、英语、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四科。
以上各科满分均为150分,各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某些专业需加试其它科目,由学校或其主管部门决定并组织命题、考试。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总分,供录取时参考。
3.专科起点升本科
统考科目按学科门类设置(参看《专科招生专业与统一考试科目对照表》),考试科目均为两门公共课、一门专业基础课、一门加试科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1)文史中医类考试科目为:政治、英语、大学语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2)艺术类考试科目为:政治、英语、艺术概论、专业课由学校自行组织考试;
(3)理工类考试科目为: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4)经管类考试科目为:政治、英语、高等数学(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5)法学类考试科目为:政治、英语、民法、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6)教育学类考试科目为:政治、英语、教育理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7)农学类考试科目为:政治、英语、生态学基础、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8)医学(中医学类、药学类除外)类考试科目为:政治、英语、医学综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专科起点升本科考试全国统考科目考试时间为150分钟,加试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各科满分为150分。
(二)命题及命题范围
1.报考高中起点升本、专科,均需参加由教育部统一命题的考试。专科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命题考试。
语文、数学(文、理)、史地、理化、英语考试按教育部颁布的《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试大纲》(2011年版)命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考试按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组编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19年版)命题。
1.专科起点升本科的考试范围,其命题范围不超出由教育部颁布的《专科起点本科班各科复习考试大纲》(2011年版)规定的内容。加试科目由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统一命题,其命题范围不超出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组编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19年版)。艺术类的专业课艺术科(钢琴、声乐、视唱练耳、素描、色彩、创作)考试由招生学校自行组织。
(三)2019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时间
1.高中起点升本、专科考试时间:
2.专科起点升本科考试时间:
注:本科各专业统考科目,请参看《专科起点升本科招生专业与统一考试科目对照表》。
(四)成绩查询
考试试卷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计算机网上阅卷。考生成绩通知本人,不公布,不对考生查卷。
11月下旬考生可通过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s.cn)及云南招考微信小程序、微信公众号(云南省招生考试院)、云南招考手机APP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若考生对其考试成绩有疑惑,可在通知考试成绩后半月以内(时间以省招考院发出成绩为准),向所在州、市招考机构申办查询手续,由省招考院组织试卷查阅,并由所在州、市招考机构将查阅结果通知本人。
四、填报志愿
经教育部批准在云南招生的所有学校及专业,公布在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s.cn)“2019年云南省成人高校、成人中专学校招生学校及专业”中。填报志愿前须详细了解招生学校、专业、学制、授课形式及学费、办学地点及招生范围等。
报考各类成人高等学校的考生只填报一个志愿。
考生填报的志愿必须符合招生学校的招生范围,遵循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的原则。凡填报不符合要求的招生学校及专业、招生范围的志愿一律无效。考生填报志愿后不得更改。
考生征集志愿的时间另行通知,12月下旬通过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s.cn)及云南招考微信小程序、微信公众号(云南省招生考试院)、云南招考手机APP发布。
五、录取
(一)录取工作由省招生考试委员会统一组织。学校按照省招生考试委员会规定,根据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各类成人高等学校一律不得招收试读生、超前生、旁听生和单科生,违者追究责任者及学校领导责任。
(二)照顾录取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同时具备高中毕业文化程度(专科起点升本科的,应具备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本人提出申请经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和省级相关部门审核,可免试进入各类成人高等学校学习:
(1)获得国务院命名的“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
(2)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优秀运动员经本人申请并出具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等学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省级成人高等学校招生机构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
2.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凭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身份证和相关考核合格证,考生本人申请经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和省级相关部门审核,可免试就读成人高等学校专升本:
(1)参加“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的人员,服务期满凭省级“三支一扶”办公室颁发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合格证书》;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凭全国或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并获金、银、铜奖之一;
(3)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教师,凭《云南省特岗教师转聘为在编教师审批表》;
(4)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人员,任期完成,凭省级部门颁发的《合格证》。
3.根据教育部、退役军人事务部等12部门《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中有关“成人高校招生专升本免试入学”政策,凭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毕业证书、身份证、士兵退役证可申请专升本免试。
4.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后,可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增加30分投档),由招生学校审查录取。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照顾20分。
(1)获得地级以上(含地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组织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获得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户口在云南省的边疆及执行边疆政策县的少数民族考生。
(5)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
(6)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7)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所在地是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8)在野外、井下、监所(监狱、劳改队、劳教所、少管所)、远洋运输、农林、地质、水利(农水、农电、防汛、水保、水管、施工、水文、移民)、采矿、勘探、测绘、殡葬和社会福利(孤儿、弃婴、残疾人、老年人、伤残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人护理)工作,报考对口专业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在此类行业服务的材料)。
(9)年满25周岁(1995年2月28日以前出生)的在职、从业人员。
6.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可以照顾10分。
(1)户口在云南省的边疆及执行边疆政策县的汉族考生。
(2)高寒山区中小学教师。
(3)户口在云南省的少数民族考生。
(4)获得县人民政府(党委)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模范(先进)教师、模范(优秀)党员称号者。
(5)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凭省级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
7.复员、转业军人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8.上述照顾不累计加分。
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即须交验获奖证书、身份证等证书原件、复印件和相关材料。逾期不予办理照顾手续。
(三)征集志愿录取
1.第一次录取时所报志愿学校和专业满额而落选的考生,可以补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对口专业。征集志愿时间另行通知,12月下旬通过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s.cn)、云南招考微信小程序、微信公众号(云南省招生考试院)、云南招考手机APP发布。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及专业,由省招生考试院另行公布。
2.凡需要参加征集志愿录取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过时概不受理。
3.以下考生不能参加征集志愿录取:
(1)已按本人所报志愿录取到各类成人高等学校的考生。
(2)报名时未交验相应照顾相关材料和证件,过后又要求补办照顾手续的考生。
(3)不符合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条件的考生。
六、严格新生复查,严肃招生纪律
1.为确保新生质量,新生入学后,各招生学校要对已报到的新生入学资格认真进行全面复查,严格学籍注册管理,严防冒名顶替上学。凡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舞弊者,应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备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在报名、考试、录取等各个环节出现弄虚作假、舞弊违纪行为的将严格按教育部颁布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进行处理;对违反规定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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