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高考(高考)录取照顾政策

时间:2012-07-26 10:23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一、加分投档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加20分投档:年满25周岁以上人员;获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获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烈士配偶;边疆、山区、牧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可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照顾政策的考生,须于报名时交验原始证件,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照顾分数不累计。

  二、降分录取

  农、林、水利、地质、矿业、公安、监所、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等专业,在上线生源不足时可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最多不超过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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