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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云南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的一封信
时间:2023-03-08 10:03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次
云南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试的各位考生:
云南省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11日在全省各州市进行。请参加考试的各位考生坚守“诚信守法光荣、违规舞弊可耻”的理念,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知法、守法,诚信考试、拒绝作弊。为确保考试平稳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考生于2023年3月7日至11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仔细阅读考生考试须知和特别提示,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做任何标记。
(二)提前熟悉考点。请根据准考证上的信息提前做好交通、食宿、安全等方面准备,建议考生提前一天熟悉考点交通路线和周边环境,但不得进入考点学校内。考试当天,考点无法满足考生停车位需求,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出行方式。
(三)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考试期间天气变化情况,注意个人防寒保暖,以免影响考试。
二、考试须知
(一)带齐入场材料。考生携带①纸质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件。
(二)考试入场。考试期间严格遵守考试时间,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通过安检后进入考场,请尽量不要携带(穿戴)有金属的物品和衣物。开考15分钟后,迟到的考生禁止进入考点。
(三)携带物品须知。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考生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
(四)考生须遵守考场规则,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五)成绩查询。考试成绩预计于2023年4月14日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考生可到报名考区申请复核。
三、个人防护
请考生在考试期间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外科或以上级别口罩,但不得因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请考生自行准备和携带口罩。
四、诚信考试
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有:组织作弊的行为;买卖或提供作弊器材、试题及答案;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构成犯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请考生珍惜个人的诚信记录、名誉及前程,诚信考试。
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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