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费规范收缴办法

时间:2024-12-18 18:05 来源:zh 作者:admin 点击:

昆明五华博联培训学校关于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费规范收缴办法

各位同学、招生咨询及教务老师:

为规范我校收费行为,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教职成厅[2022] 1号)《教育 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及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云发改收费[2004]536号文件的收费标准的相关文件精神。针对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费缴费相关事项规定公布入下:

一、收费标准公示

我校所有收费按合作高校及云发改,财政,教育厅标准收取,现予以公示,并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学费标准(云发改收费(2004) 536 号文件规定:学费函授2000元/年、业余2400元/年)。

二、收费方式

以高校入学须知规定缴费通知为准,由学生本人按规定期限内全额上缴至高校官方缴费平台。任何咨询及教务老师都不得收取学生学费,严禁学员将学费交给其他老师或委托代缴,请各位同学认真阅读高校官方通知,认清各高校官方缴费平台。高校收费后向学生出具云南非税收入收款凭据。

三、缴费注意事项

我校作为经教育厅及高校备案,教育部公示的正规教学点,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各合作高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1、各位相关负责老师在通知学生缴费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执行,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收缴工作,逾期按高校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处理。过程中不得巧立名目违规收费,不得以各高校及我校名义向学生私自收取任何费用。

2、学费一年一交,须在规定时间内交至高校指定收费平台,不得提前催缴学生学费;

3、不得以录检费,录取通知书、毕业档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工本费等名义收取任何费用。

全体学员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871-65366386    13354935036 (张老师)。

发现私自收费、超前,超额收费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及各高校有关规定条例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四、退费的规定

学生已交费,因休退转学等特殊情况按规定需办理退费的,根据学生就读高校收费管理办法办理。

​监督投诉电话: 0871-653 66386

昆明五华博联培训学校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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